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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許詳情
本屆嘉許計劃分別設有「2020–2021 年度傑出 ESG 企業」類別及「年度特別嘉許企業(項目)」類別。
參加資格
以香港為主要業務基地的銀行及金融機構,及以香港為主要業務基地的銀行及金融機構,及各界企業;
每位參加公司代表必須清楚填寫報名表格內之全部資料。每位參加公司代表必須確保遞交之全部資料屬實,否則將被取消參加公司;
可提名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
銀行及金融機構組別於過去一個財政年度期間推行、應用ESG相關項目,或推出任何ESG/綠色金融相關產品;
上市公司組別企業最新年度期間推行、應用ESG相關項目。
所有資料將用作評審委員傳閱、評分、提名及日後編採刊登用途,並由香港經濟日報集團存檔而不予發還;
逾期遞交或遞交錯誤資料均當作申請無效;
大會保留修改權利,不另通知,如有爭議,大會保留最後決定。
評核準則
銀行及金融機構組別過去一個財政年度期間推行期間,在ESG層面上採用的方針與策略,及其可被評估及驗證的效益
上市公司組別根據企業最新年度發布的公司年報或可持續發展報告中刊載資料進行評審;
學術代表、ESG組織代表、商會代表及業界代表評審。
年度傑出ESG 企業
參與企業必須為上市公司及填寫參選表格,並提供最近一年相關報告及關鍵績效 (下稱KPI) 數據。
參選表格中每個分組為20分,總分60分,總分超過40分,方可獲得嘉許。
年度特別嘉許企業 (項目)
參與企業必須填寫參選表格,並提供參選年度項目的相關報告資料。
分數計算包括兩部份:
第一部份(佔80%):
經濟日報代表團會按4方面審核相關項目,包括:
理念與目標
創新性及獨特性
永續性
對社會或業界價值的影響
第二部份:公眾投票(佔20%)
一人一票形式,以5分滿分評選年度特別嘉許企業(項目)
參與企業於兩部份合計總分必須超過50%,方可獲得嘉許。
參加辦法
參加公司/機構須於2021年8月31日下午6時或之前,透過大會網站成功提交網上報名表格;
參加公司/機構須提交將ESG因素全面融入組織戰略及投資實踐,從而帶來的ESG管理及效益提升,或顯著企業永續的影響力之相關資料;
參加公司/機構須提交商業登記證及企業商標。
計劃日程
截止日期
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
結果公佈
2021年10月
首屆ESG及綠色金融論壇
2021年11月